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规定,现将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1年1月1日(星期五,元旦)、1月2日(星期六)、1月3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师生员工节假日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,每天要及时报告身体健康状况,减少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,避免人员聚集。学生因事离开校园,应通过“今日校园”APP请销假。离开合肥市,应向辅导员申请同意后,方可离校;跨省出行,应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同意,方可离校;同时在“今日校园”APP请销假。正处级干部离开合肥市,须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;其他人员离开合肥市,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。教职工跨省出行,须填写“教职工出省审批表”(见附件),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,经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省。教职员工返程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销假,并报告个人健康事项。
2.认真做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肥、入境等重点人员精准摸排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肥和入境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自我健康管理责任,主动向本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。各党支部网格员应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肥人员、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健康监测期内人员等做好主动发现,及时向学校报告;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(返)肥、入境报备人员建立健康管理台账,详细记录外出地址等信息;对上级推送的重点人员信息,第一时间开展排查,及时落实管理要求并做好信息报告。
3.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,学校总值班人员及各单位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保持通讯畅通,严禁擅离职守,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,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。
特此通知。
校办公室
2020年12月22日